有理数的乘法与除法
两数相乘(除),同号得正、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乘(除);除以一个不为 0 的数等于乘它的倒数;0 不能作除数。
适用前提与边界条件
- 已掌握有理数的加法与减法法则
- 已认识倒数(乘积为 1 的两个数)
定义
有理数的乘法法则:两数相乘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乘。任何数与 相乘,都得 。
倒数:乘积是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。 没有倒数;乘积是 的两个数有时称为互为负倒数。
有理数的除法法则:除以一个不等于 的数,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,即
两数相除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除。 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 的数,都得 ; 不能作除数。
乘法符号规则的展开
多个不为 的数相乘,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: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,有偶数个时积为正,口诀「奇负偶正」;只要有一个因数为 ,积就是 。例如
其中有三个负因数,个数为奇,积为负。数负因数的个数是这类题最容易出错的一步,建议先把负因数逐个圈出来再数。确定符号之后,再把所有绝对值连乘即可。
乘法运算律
乘法的交换律、结合律、分配律在有理数范围内仍然成立:
- 交换律:;
- 结合律:;
- 分配律:。
分配律是后面学习去括号与合并同类项的地基。使用分配律时,括号内的每一项都要乘,并且要连同符号一起乘,如 :漏乘 那一项,或把 误算成 ,都是常见问题。逆用分配律 可以凑整简算,如 。
除法统一为乘法
与「减法统一为加法」完全平行,除法可以统一为乘法:除以 ()就是乘 。因此除法没有额外的新规则——先定符号,再把绝对值相除;或先化为乘法,再用乘法法则。如
乘除混合运算从左到右依次进行,也可以先把除法全部化为乘法,再一起约分,这样通常更快捷。
为什么 0 不能作除数
若允许 有意义,设商为 ,则应有 。当 时找不到这样的 ;当 时任何数都满足,商不唯一。两种情况都无法给出确定的商,所以规定 不能作除数。注意「 不能作除数」与「 作被除数得 」是两回事,不要混淆。
典例精析
计算:;。
求倒数: 的倒数是 (取倒数符号不变); 的倒数是它本身; 没有倒数。
用分配律计算 :
与其他知识的联系
乘除法则中的「奇负偶正」在乘方中直接升级为幂的符号规则;倒数为「除以一个数等于乘它的倒数」提供语言工具,也为以后负整数指数幂做铺垫。分配律贯通乘法与加减法,是整式运算与解方程中去括号步骤的共同来源。
对比
| 两数相乘 | 同号 | 异号 |
|---|---|---|
| 积的符号 | 正 | 负 |
| 绝对值 | 绝对值相乘 | 绝对值相乘 |
| 特殊情况 | 结果 |
|---|---|
| 任何数同 0 相乘 | 都得 0 |
| 除以一个不为 0 的数 | 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|
| 0 作除数 | 无意义,禁止 |
正例与反例
✅ 正例
- ,三个负因数,奇负
- ,同号得正
❌ 反例
- 正确,但 是错的, 不能作除数
- 是错的,四个负因数应为正
高频误解与考试易错
- 让 作除数,如写出 并认为结果是
- 多个不为 0 的数相乘时把负因数的个数数错,导致积的符号出错
- 使用分配律时漏乘某一项,或连同符号一起乘时符号弄错
常见问题
多个不为 0 的数相乘,积的符号由什么决定?
为什么 0 没有倒数?
为什么 0 不能作除数?
依据与出处
- 人教版(2024 审定)七年级上册 第二章《有理数的运算》(2024 秋起使用)